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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教育学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明确学院总支部,各党支部、各中心、各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委、区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计划。

二、主要工作

(一)组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网络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徐莉浩;副组长: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蒋东标;其他小组成员:副院长金红卫、副院长孙赤婴、副院长张竹林、总支委员朱勤、总支委员钱玉红、总支委员庄骏。

2、组建工作小组。组织:朱勤及所属第一支部委员会;监督:钱玉红及所属第二支部委员会;宣传:庄骏及所属第三支部委员会。

(二)形成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1、确立意识形态工作每月总结汇报制度。

每月由工作小组成员在党政会议期间向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汇报主要工作及职工思想动向。

2、确立意识形态工作二元责任制

由党支部书记和各部室主任作为意识形态管理负责人,提炼经验,发现问题,对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与个人进行及时深入地干预与责任追究。

(三)加强意识形态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1、以学院“润园讲坛”“润园论坛”“润园故事”等宣传教育品牌为抓手,邀请或约请学院内外专家和教师进行有关意识形态的讲座和报告。

2、以学院宣传栏、宣传屏以及软饰部位等平台以月为周期进行意识形态宣传。

3、以微信公众号、学院OA等新媒体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和教育。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重视传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在课堂教学、报告、研讨会、讲座、论坛、论文、编著等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场合,增强警惕,对不良现象、不当言论进行阻止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2、重视新媒体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加强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OA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建立审查责任制度,非经部门或支部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得刊发。

(五)建立学院意识形态监督考核制度

   学院总支部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及教职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对学院教职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中央、市委、区委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5)对管辖范围内的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职责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8)职责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9)对本单位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的。(10)对本单位引进外籍教师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

11)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或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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